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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日子,對大小手的感覺又跑出來了,加上有些小白痴的自怨自艾,搞得我很想寫這篇東西。



首先,先聲明,要對號入座是自己的事。我就算在指明誰,也和其他人沒關係,別自己跑來承認,除非你真的是白痴。



對於大小手,我個人是一點興趣都沒有。

大手又怎樣,小手又怎樣。

只要寫出自己喜歡,能表達自己想法的東西,那就夠了,不是嗎。

接受別人的施捨,好玩嗎?!

自己給的憐憫,讓自己沉浸在可悲的氣氛裡,少白痴了。

這樣,只讓人了解到你的膚淺。

自怨自艾就算了,一點長進都沒有。

我這輩子第一次看到比我還賤的人。

很好,讓我完全看不下去,原來,這世上還有人比我更爛

怎麼,這麼想要同情,這麼想要他人的關懷啊。

那麼,回家再修個一百年吧。



會自傲的稱自己為大手的人,一輩子都不會成為大手。

如果以這種程度,就能進入大手行,那台灣的衍生文壇也就死了。



在我看來,那不是什麼糖水文。也不是什麼小花文。

頂多,只能算是翻倒的飲料,在地板上留下的痕跡。賴著,無法去除。且永遠相同。



小笨蛋,老娘我還真不想承認你這種人是我學妹。

就算不是直系,也令人作噁。



不要再污衊這麼美麗的東西了。











羽澤櫻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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