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點小小的感想。



是不是很多人,寫文寫到最後,都會忘了自己最初的想法?
為了什麼而創作?

明明不像是為名利為生計的作者,到最後卻都變樣了。
該是快樂的創作,卻變得好像是為讀者而寫作。

-------以下無關-------

雖然寫文是為了自已,不過對於看文的讀者,總覺得應該給點什麼。
像是多寫一點東西,或是盡量寫個續篇之類的。

有些短篇,其實寫完後我的腦袋裡,是會有一點後續的。有些份量足以成篇,有些卻可能只是一個兩短句。
能成篇的,自然就會再打成短篇,無法成篇的,我也不想硬逼自己寫成文章。
硬寫的東西有多難看,我自己很明白。

所以,還是修練不夠吧。

基本上沒有馬上打成篇的後續,大概就是沒有後續了。

-------再跳題-------

同時身為讀者和作者,我還是抓不準讀者們推文與不推文的界線。

為什麼我自己滿意度只有七成的部分,反而會得到共鳴呢?
真是太微妙了。

我的喜好,果然很奇怪(笑)

又,其實看到大家的投票,心裡都會覺得有些過意不去。
比起不計名的票數,我真的比較想看到計名的推文/留言。

或許是對讀者的好奇,我很想知道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再看著我寫出來的文章。

算了,可遇不可求,我自己也是不愛留言的那種人,實在是沒什麼資格要求人給我回應(毆)

所以,雖然有時候真的不知怎麼回覆才好,但還是感謝願意花時間打字讓我看到的讀者們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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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,其實我卡稿了OT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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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羽澤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